第2章 可惡,居然不願意結婚
「有人來了,快把衣服穿好。」
宋書寧邊抽噎邊賭氣道:「我不穿,反正我都要死了。」
她剛哭過,一雙桃花眼像是被水洗過一般,特別澄澈漂亮。
衣服的扣子大開,兇口一片瑩白直晃動人眼。
陸廷序的眸色沉了沉,不動聲色地移開視線,聲音低啞,「隨你,一會兒被人抓姦,照樣要挨批D。」
宋書寧真是要被他氣死了,一點不知道憐香惜玉的臭男人。
扁著嘴,委委屈屈地穿上衣服。
她剛把扣子扣好,一個粗獷的聲音又在院子裡叫開了,「宋知青,宋知青你在嗎?」
又一個來找她的人,看來她果然很受歡迎。
宋書寧下意識看向門口,不知道這個人來找自己又有什麼事。
陸廷序示意她去開門,「把人打發走。」
宋書寧把棉襖穿上,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,指著床底,壓低聲音說道:「你躲好。」
陸廷序嗤之以鼻,「真當我是你姦夫呢,去開門。」
宋書寧破罐子破摔,走過去開門,見到有一個年輕男人站在院子裡。
一陣寒風吹來,身上的躁熱頓時消退不少。
她關上門,走了過去。
來人是大隊長的兒子張建功,從口袋裡掏出兩個雞蛋,「宋知青,這是給你的,你別嫌棄。」
原主來到向陽大隊,因為長得漂亮,大隊上的小夥子對她很熱情,有什麼事他們都願意搭把手。
張建功是這些人裡最殷勤的,有時候會送些雞蛋,烤鳥蛋,烤麻雀之類的,給原主改善夥食。
原主不要,張建功就硬塞給她,要不就是把東西放在地上就走,原主不要都不行。
宋書寧看著他手裡的雞蛋,肚子餓得咕嚕咕嚕直叫喚。
下鄉以後原主的生活過得太苦了,一年到頭吃不上幾頓肉。
別的知青有家裡寄來補貼,原主倒好,不止沒有補貼,還要寄東西回去,日子過得很苦。
即便現在是春節,她早上也隻是吃了兩個紅薯,早就消化光了。
真的好餓呀。
俗話說倉廩實而知禮節,衣食足而知榮辱,一個餓著肚子的人,她最想要做的隻是填飽肚子。
她從張建功手裡拿走一個雞蛋,「我吃一個就夠了,張同志,謝謝你呀。」
張建功快速看了她一眼,立刻羞澀地垂下眼皮。
宋知青可真好看,臉蛋紅紅的,像是一朵盛開的桃花,比以往都要好看。
「不……不用客氣。」
「天氣太冷了,你趕緊回去吧。」
張建功的心裡一甜,宋知青這是在關心他?
宋知青是不是對他有意思?
「我身子骨好得很,在外頭站一會兒不會有事的。
宋知青,你身子骨弱,才應該多穿點,你穿的襖子也太薄了點,可別受寒了。」
她的棉襖已經穿了好幾年,還是撿她姐姐不要的,棉絮都快團一塊兒了,能不單薄嘛。
「我會注意的。」
張建功有一肚子的話想要對她說,卻不知道從何說起。
每每這個時候,他都覺得自己嘴太笨了。
明明他在別人面前不是這樣的,怎麼到了宋知青這裡,就什麼都不敢說了。
「宋知青,那我就先走了。」
「你走吧。」
張建功有些失望,他原本以為宋書寧會挽留他的。
他一步三回頭地離開了,宋書寧緊了緊身上的破棉襖,把雞蛋放進衣兜裡,這才走進房間。
陸廷序已經穿好衣服,氣定神閑地坐在椅子上。
他的五官輪廓深,骨相極佳,氣勢十分淩厲。
宋書寧的呼吸一窒,原主是怎麼敢給這麼個人下藥的。
要換成她,都不一定有這個膽子。
看來她是真打算背水一戰了,不成功便成仁。
偏偏在這時候,他還站了起來。
一米八以上的大高個,壓迫感撲面而來,讓人膽戰心驚。
好可怕。
宋大小姐覺得自己的後頸發涼,彷彿被一頭餓狼盯住,他隨時會撲過來咬碎自己的脖子。
可惡,她太矮了,估計也就一米六。
可惡可惡,氣勢輸了一大截。
輸人不輸陣,宋大小姐梗著脖子,帶著一股孤勇逼視回去。
「我沒有錯,我是給你下藥了,可我隻是想讓你跟我結婚。」
她可真有膽量,下藥都能說得這麼理直氣壯,陸廷序差點沒被她氣笑了。
「下藥還沒錯?你要是坦白自己的真實目的,說不準我能網開一面。」
「我就是不想在鄉下吃苦了,我想跟你結婚,以後就不用幹農活了。」
這隻是目的之一,最重要的是,她需要靠陸廷序擺脫另一個男人。
也正是因為那個男人,原主才會那麼著急下鄉,甚至在春節放假期間,都不敢回家。
可這個理由她不能說出來,要是陸廷序因為這個原因,不願意跟她結婚怎麼辦。
雖然他現在看起來也不太樂意的樣子,不過她不能再給自己設置障礙。
陸廷序掃了她一眼,那一雙桃花眼水汪汪的,眼睛轉動的時候很動人,就那麼一瞥,就跟能勾人魂魄似的。
她的皮膚又白又嫩,嘴唇像是桃花瓣一樣粉嫩,看起來確實不像會幹活的人。
「就這麼簡單?」
宋大小姐撅起桃花般粉嫩的唇,「這可是關乎我一輩子的大事。」
「沒有其他目的?」
宋大小姐浸了水一般的眼睛眨了眨,「當然沒有,我就是看上你了,不行嗎?」
陸廷序見她這麼理直氣壯,一時語塞。
他還是第一次見到這樣的女人。
他深深看了宋書寧一眼,摔門離開房間。
這件事他一定會查清楚的。
現在局勢還不平靜,前段時間他們才抓到不少特務。
這些特務很狡猾,很善於偽裝,隱藏在人民群眾當中,很難被識破。
給現役軍官下藥,一般的老百姓可沒有這樣的膽子。
能做出這種事的,也不會是一般人。
他不相信宋書寧所圖謀的隻是他這個人。
現在不把人抓起來審問清楚,是因為他不想打草驚蛇。
等到他找到證據,弄清她的真實意圖,再一網打盡。
宋書寧看他離開,氣得直跺腳,這個狗男人,居然一點沒有心動。
她宋大小姐什麼時候被人嫌棄過,她都犧牲這麼大了,他居然還不願意跟自己結婚。
難道她變醜了?
原主今年十八歲,花一般的年紀,按說應該對異性有很大的吸引力才對呀。
除了貌醜嚇人,她想不到還有什麼原因,會讓一個男人這麼拒絕自己。
宋書寧被嚇得一哆嗦,要是長得太醜的話,她就一頭撞死在這裡。
這裡過得這麼苦,要是再長得醜,還有什麼理由支撐她活下去。